2012年3月11日 星期日

不選邊的齷齪-不選擇者的最後抉擇

不選擇者的最後抉擇
世上有些事物,我們可以選擇不選擇(Choose not to choose)。譬如:在選舉過程中,如果我們覺得兩位候選人都不適任,我們可以選擇棄權或投廢票,表示我們選擇不選擇。又例如:對於公投案中正反兩個命題,我們都不贊同,我們也可以選擇不選擇。
選 擇不選擇,狀似中立,實際上卻消極地做了選擇。在公職投票的例子,棄權或投廢票的結果,就是讓某一個已經擁有相對比較多支持者的候選人,更有機會當選,最 終結果等於選了這個候選人。 在公投案的例子中,選擇不選擇,棄權或投廢票的結果,就是讓該公投案(正面提案)無法達到通過所需的必要票數,也等於投了反對票。
因此,選擇不選擇,從表面上看,不選擇的人好似握有操控權,實際上,不選擇的人被她『拒絕表態的虛偽自主』矇騙了,而最終卻把自己的選擇權無條件地拱手轉讓他人。
生命是一連串選擇的集合,我們除了在有生命之前,....<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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