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謝清志-法務部律見執法違憲之我見

法務部律見執法違憲之我見

20081125日我在美國華府智庫傳統基金會作證, 針對律師與我會面現場部份,證詞內容如下:

“…我被迫在看守所居留59. 在那期間不准有訪客、家人。我有被允許與我的律師會面,但全程被錄音、錄影,並隨時有一法警帶著錄音機陪伴著,該記錄然後被送往檢查官處, 這就是他們所說的律見 …”

2009123日大法官釋憲第645號宣稱檢方此行為違憲,理由是違反比例、對等原則,應於今年51日廢除。....<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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