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日 星期日

中華民國 法統海砂屋 探源

您知道報章雜誌電視上常常提到所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原名是甚麼嗎?這條例原名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一個以「統一」為前提、「一國兩區」架構下的條例,而這樣的前提與架構,是否是台灣人民想要維持的現狀? 這個條例起於1991年4月老國代臨去秋波的修憲,老國代們帶著濃濃的鄉愁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高舉「統一」的誡命,第10條並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1992年7月16日立法院根據增修條文第10條制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read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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