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 星期二

臺灣人的國籍


到了1945年二戰結束後,日本戰敗。當時統計約有一半的在臺日本人希望留在臺灣,但接管台灣的國民政府在半年內遣返了約九成的日本人,僅留下少數技術人員及教員、學者進行協助移交的作業。到了1949年幾乎所有的日人都被遣返回日本本土。當時規定僅能攜帶限重隨身行李以及一千元現金,等於是被迫放棄財產離開家鄉。而臺灣人的國籍,一直到1952.4.28 《中日臺北和約》簽訂,原屬日本籍的臺灣人才在和約中「應被視為」(shall be deemed to)中華民國籍。
1895年臺灣被日本統治,臺灣人有兩年猶豫期可選擇自己要不要當日本國民,不願意者可以自行處分財產離境。而二戰後的臺灣人,再一次面臨政權更迭時,有自己選擇國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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