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 星期四

在調查局局長高明輝的指令之下

你知道不到30年前,臺灣人可能因為看一本書被判死刑嗎
【歷史上的今天】
1991年5月9日清晨,臺北市調查處、臺北縣調查站、新竹市調查站、高雄市調查處等四個情治單位,在調查局局長高明輝的指令之下,在臺北逮捕了陳正然,闖入清大宿舍逮捕清大歷史所學生廖偉程,在新店逮捕王秀惠,在高雄市逮捕林銀福,再將四人送往臺北市調查局羈押。
共同原因只是閱讀史明的《臺灣人四百年史》,就被以違反刑法第100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 …. 」以及《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者,處死刑」遭到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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