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國民黨認罪求饒的後果
Echo Taiwan 2009/08/06
陳致中等人,在之前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的決議 ── 認罪並當證人指控其他被告以換取較輕刑罰。檢調在利用他們的認罪來指控其他人(主要是陳水扁)之後,拒絕給予較輕的刑罰:
『台北地院審理扁案,昨傳喚要求認罪協商的陳致中夫婦、吳景茂夫婦及蔡銘杰、郭銓慶六被告,六人均認罪,但特偵組以被告涉洗錢,犯罪情節重大,另有國泰世華七億四千萬元等洗錢案仍在偵查中,拒絕六名被告認罪協商。』陳致中等六被告 認罪協商全遭拒
去年底陳致中夫婦決定「認罪協商」之後,我就覺得不妙。....<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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