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曹長青-從陳水扁二審判決看 綠罪

從陳水扁二審判決看 綠罪

曹長青2010/06/14

對前總統陳水扁的二審判決出爐,雖從原來的「無期」減至二十年,但實質大同小異,仍是重判。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說,這場審判是「沒有人 權、沒有人道,沒有任何證據。」其實應是「四無」,更「沒有司法標準」。

沒 有人權,已是任何人都可看到的事實。陳水扁已被關押了五百多天, 完全違背民主國家普用的「無罪推定」原則,在他還沒被最後定罪(還沒終審判決)的時候,就被完全剝奪自由,連取保候審都不可以。....<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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