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馮光遠-陳正倉 翁曉玲 鍾起惠

陳正倉、翁曉玲和鍾起惠,你們給我回去審旺中案
馮光遠2012/04/2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要審旺旺中時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案,可是拿納稅人薪水的三位委員陳正倉、翁曉玲和鍾起惠,卻表示因為曾經在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即所謂的三中案)中,遭蔡衍明的旺旺中時刊廣告指控,為避免遭質疑審查不公,三人決定迴避審查該案。
那我要問陳、翁、鍾三位委員,你們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好,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以後如果有個媒體流氓或文化蠢才認為,某某某委員的主張跟他這個不知道在幹嘛的流氓(蠢才)的利益相衝突,有錢有勢的他於是登個廣告把那個某某某修理一頓,那以後那個某某某委員是不是就要「援前例」自動迴避所有跟這個流氓(蠢才)相關的審查了呢?
三 位這種「自動迴避」不知道哪裡來觀念,對台灣日後正常的媒體生態,你們知道影響有多大嗎?三位都在大專院校教傳播或新聞的課程,如今,拿納稅人的錢為納稅 人守住國家通訊傳播的大門,你們有什麼權力說,這個案子我不審,那個案子我迴避,如果公務人員都能自己選擇要做的事情,這個國家還有體制嗎?....<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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