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2日 星期日

呂秋遠 - 我們享受了社會太多的資源與關愛,要認真回饋啊~

這篇文章發表在2008年的8月律師訓練時,很高興我們當中有些人,始終還是保持這份心意。而這篇文章之所以重新貼出來,是因為要給一位實習司法官看,她喜歡看我的故事,希望她跟我一樣,盡力的保持進入法律這一個行業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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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的錢櫃很熱鬧,班上大概出現了三十位同學,我暗自數了一下,如果這間包廂發生大爆炸,大概會損失三十位優秀的律師、二十位台大與政大的民商法組碩 士、十位法官、四個高點的名師、三個高考及格的公務員、一個英國愛丁堡大學的法學碩士,當然,還有一個不成材的博士。請注意,上述的身份是可以重複的。換 言之,這裡有人身兼律師榜首、政大民商法組研究生、未來法官、高點名師以及公務員。反正上述頭銜,隨便怎麼組合都行,這群今晚在唱伍佰的「你是我的花 朵」,還有糯米團的「跆拳道」的一群人,是台灣社會的天之驕子。
他們在很年輕的時候就考上所有想要的公職,進全國最好的學校,念最難考上的民商法組,有兩張以上的高等考試執照;然而,他們並不是書呆子,可以隨意唸出 「命中注定愛上你」的台詞,但也能順口背出最高法院七十二年關於股東會章程修改的判決。還有,不論是男生或女生,幾乎都是帥氣或美麗;今天台大民商法組就 來了一位超帥男生,他是第四梯受訓律師,長相與身高酷似吳建豪,歌聲宛如李聖傑(台大新生盃歌唱比賽第一名)。我嫉妒的對同學說,他這一生到底還缺什麼?
我們有幸進了霍格華茲學院,裡面充斥著波特與妙麗這種天資聰穎、家境優渥的巫師。
我想起了王兆鵬教授在今天的課程,還有我前一陣子接的一個案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我們常常談到基本的程序人權,比方說,被告可以行使緘默權、可以聘請律 師等等;然而,這往往是最大的諷刺。聽著,所有刑事訴訟法上的規定,只有魔法部的巫師才知道怎麼使用;但是對於麻瓜而言,那些都只是有字天書而已,他們不 懂,也不想懂,一直到佛地魔出現了,他們才來求助這些得天獨厚的巫師,然後被收取高額的報酬。就拿行使緘默權來說好了,對於鄉下的歐基桑,從來都沒有看過 黑暗巫術;當警察「大人」(對於大部分良民而言,警察不是公僕,而是日據時代的「大人」)將麻瓜帶進警局,接著說,你有權保持緘默,你可以聘請律師,麻瓜 怎麼行使緘默權?警察的驚堂木一拍,然後說上一句「你要是老實說,什麼都好解決。」,老百姓怎麼會懂得自白的重要性?接著,聘請律師這件事,對於多數人而 言,根本就是沒用的權利,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找律師;即便能找律師,台北目前刑事庭一審,大約都是收費八萬元以上,如果沒有法律扶助服務,誰又能付得起? 王兆鵬老師在擔任律師時,曾經在中南部要幫一個老人家交保,交保金額只有四千元;然而,這家人幾乎籌不出來;他在上課時指著同學,你們的口袋裡,大約有一 半以上的同學,有四千元的零用錢;但是那可能是許多家庭一個星期的生活費。
談談我的經驗,之前我幫一個前同事談過失傷害的和解。他是一個老司機,從事駕駛已經有四十年之久,從來沒有違反過任何的刑事法規;然而,在某一次的違規左 轉時,某輛機車閃避不及,在兩輛車沒有碰撞的情況下跌倒。這個老司機不知道對方是因為他的違規所以跌倒,因此繼續往前走。即使後來他與機車騎士和解,檢察 官仍然起訴肇事逃逸罪。這項罪刑的法定刑是:「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換句話說,即使他沒有跟對方和解,也還可能面對六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而 這樣的法定刑,不能易科罰金;所以,即使法官根據一般情況量刑,他還是有可能要入獄服刑。這位六十五歲的老人家,在面對檢察官與法官偵訊時,不僅聲音發 抖;自從收到起訴書之後,他已經連續一個星期失眠。他不知道什麼是緘默權,什麼是聘請律師權,他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他會被抓去關。
我們這群人,是天之驕子。遭遇到的挫折很少,但是吸納的社會資源卻相當多。在考上律師的這梯同學中,台大、政大、北大等國立大學研究生就有七成。我聽到另 一個高點名師同學說,他在私立大學的同學,大概還有一半上下還沒考上律師;但是他在台大研究所的同學,大概只有個位數還在考試;現在是名校研究生,以後將 會是名校畢業的大律師或是法官,一小時的鐘點費可能高達五千元;然而他(他)的貧窮當事人,可能連三千元的交保金都沒辦法交付,只能繼續被羈押在獄中。我 們這群人,是拿著眾多納稅人的錢,來成就自己事業的。
所以,我們只能經常提醒自己,這個世界並不是這麼完美的,有壞人、有貧窮、有無知、有戰爭、有飢荒、有溫室效應,我們沒辦法一口氣改變這個世界醜惡的一 面,但是我們卻有辦法盡自己的一份心力,讓這個世界更美好;當一個懂得巫術的律師,身處於面對佛地魔的最前線,我們能夠作的事情至少是「勿忘初衷」。當時 為什麼會選擇法律系,為何會步上當律師這條路?這是時時刻刻要問自己的一句話。
江角真紀子在「街頭律師」這部影片裡說:「你問我律師能做什麼,我不知道。但是,明明看見卻裝作沒看見而活著,我是辦不到的。」
同學們,賺錢很重要;但是義務法律服務是一定要作的。我們享受了社會太多的資源與關愛,要認真回饋啊~....[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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