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

防災型都更是為防災或圖利?

2010年通過的地質法,在立法當時就從生猛的老虎變成無牙的病貓了。
而施行後的各地地質敏感區公告,地方政府更是不分藍綠的杯葛。

地質法立法當時,地調所調查規劃多年的地質敏感區分類,不僅被刪去了土石流潛勢區此一重要敏感區,連把關的獨立任務型委員會也硬是被去勢,直接閹割了。
而地質法2011年12月1日施行後,每有地質敏感區公告,各地方政府更是帶頭抗拒,從近日的南投縣政府反對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中、南台灣也有多個地方政府私下抗拒地質敏感區的劃設公告,技術性的透過不配合公告加以杯葛。
二年前的雪谷纜車一案,流氓婆就開始了緊盯地調所的地質法施行狀況,才知道不分藍綠地方政府,皆怕地質敏感區之公告,影響其土地開發之利益,其間地調所也 一度以為如果地方政府不配合公告,則其公告程序無法完成生效,而延宕了地質敏感區之公告規劃期程,當時流氓婆便與地調所力辯依地質法第5 條,只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就生效,為何地調所要受地方政府箝制?後續地調所才發現自己原來有此權責。
而每逢地震便被提出警告的高危險且人口密集的大台北區,更是官僚與政客不敢得罪建商與房仲業下,將大台北地區相當嚴重的災害威脅之一的山腳斷層,排除在地調所規劃公告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列冊中,理由仍是千篇一律的打著維護不動產價格、避免引起人民恐慌藉口、、、。
與其空喊防災型都更,不如先務實調查並公告台灣所有地質敏感區,該避則避,以減少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害,再回過頭將地質法原本被去勢的部分修補回來。
防災型都更是為防災或圖利? http://thomas0126.blogspot.tw/2014/02/blog-post.html
長度變80公里 // 山腳斷層若全錯動 相當500顆原爆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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