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遊走觀察紀錄-當他們在整吹哨者時

看了這篇〈春祭,怎奈得暗黑鉤沉〉,覺得旺旺中時的法務很弱,為了怕違法,居然還要找業務緊縮這個老梗理由資遣,這實在無法凸顯蔡董衍明的霸氣。老實說,用洩漏報社內部文件開除員工,四個字,「完全合法」,為什麼?也是四個字,「忠誠義務」。
這一陣子中時不斷有員工將內部文件對外散播,給予報社極大的壓力,這種行為,對於公司高層來說當然叫做抓耙子,但其實有一個比較好聽的名字,還有英文包 裝,叫做吹哨者(whistleblower),也就是一個員工對於公司的經營與自身理念產生衝突時,選擇將內部消息散出,以對內施壓,這個行為在歐美國 家很高尚,還有專法保護,尤其近年來大企業醜聞不斷,都靠著內部員工的正義感提供證據將公司高層定罪,更讓許多人從小員工變成全民英雄。

不過在台灣,在法制上早就確定吹哨者活該被整,而且媒體也是共犯,中時自己都忘記這個尚方寶劍,實在可嘆。五年前,新海工會幹部林子文揭發公司超收客戶瓦 斯費用而被公司解雇,之後二審法官卻以林子文「違反忠誠義務,情節重大」宣判解雇合法,華航機師甘國秀揭露飛機機體安全問題也以曠職為由解雇,最後也判決 華航解雇合法。這兩個案例發生時,....<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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