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揪出大肥貓!

過去年金改革,基層反彈最大的聲音就是「肥大官、瘦小吏」,被改革者間的不公平對待,讓馬政府的改革一事無成。事實上,適用舊制的政務官才是退休制度中的最大肥咖,只談軍、公、教、勞的年金改革,刻意忽視政務人員這隻超大肥貓,很不公平。
政務官為政治任命,只要提名者屬意,毋需任何條件即可擔任,也隨時都可下台,性質上不同於事務官之退休,本來就不應領取所謂的退職酬勞金;更不用說 服務滿二年(超短的,如約聘工)即可領取一次退職金,滿十五年(比一般公務員更優惠)即可領取月退俸;且政務官的所得替代率最高可達一四○%,非常的荒 謬。產生這些不合理現象的「政務官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早在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就被考試院公告廢止。但取而代之的現行「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卻在第十三條偷渡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離(退)職之政務人員…,仍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規定辦理」,也就是說不管事務官年金如何改革,這批老政務官的福利是不會受影響的。
當時保留適用已廢止條例的奇怪立法理由,說是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但軍公教退撫並不是不能改,大法官會議第七一七號解釋案,國家應給付法定退休金,須顧及公益性,合理調降十八%及退休所得替代率並不違憲、也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對事務官的退休承諾,既已排除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對政務官部分仍予適用信賴保護原則之主張,造成同為政府工作人員受到不一致的待遇,顯不公平。
林萬億政委宣稱,年金改革會議將採共識決,不會進行投票多數決。但共識必需建立在共同的「公平」價值理念之下,沒有相同的價值基礎,任何的共識都是空談,毫無交集之可能。因此,揪出退休制度的大肥貓,將是年金改革的第一步任務。
(作者曾任臺北商業大學校長、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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