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 星期四

昭告海內外 或滯留台灣 假中國人等 ?

【歷史上的今天 - 從二二八事件 臺灣人提出之「32條處理大綱」看「和平協議」】
1947年3月7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向行政長官陳儀提出32條「處理大綱」。
近來由中國國民黨和中國政府唱和的「和平協議」成為熱門話題,不過現在買一個東西都要先上網搜尋評價,關乎臺灣未來的重大議題,當然也要參考簽了各種協議的人們是不是都「從此過著經濟100分的和平幸福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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