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背後的法理和「市民不服從」!
台北市文林苑事件,透過媒體和網路社群的傳播和集結,從公權力強制拆屋逐民的人權醜聞、違法違憲爭議,發展成「市民不服從」
(civil
disobedience)的抵抗行動。看到台北市府、內政部及某些輿論不斷強調「依法」和「修法」來回應爭議,但修法並非萬靈丹,如果政府主管機關一味
把成文法當做工具,對法律和人民正義觀沒有基本認知和尊重,就算未來修訂《都市更新條例》第25條之1(強制價購及徵收)、第34條(建照准核及預售屋制
度)及第36條(公權力代為拆遷)等規定,公權力違法濫權執行都更的事件恐怕還會繼續上演,因此有必要釐清都更條例及人民抵抗所牽涉的三個基本法理問題:
人權保障、法律效力及「市民不服從」。人民的財產權、居住和遷徙的自由是國際人權公約和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憲法第10條、第15條),....<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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