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6日 星期六

盧世祥-誰在糟蹋公視?

公 視除了新董事會組成延宕,也有舊董事會紛爭或合法性問題,過程更是醜陋不堪。國民黨當局四年多前仗國會多數,以凍結預算逼迫公視聽話,引發「搶救公視大遊 行」。其後又修法加入「林益世條款」,以增加名額引進「自己人」控制董事會,嗣因「鑿痕斑斑,紊亂體制,未臻完全合法」遭監察院糾正。它奪取鄭同僚董事長 職務的官司以敗訴收場,趕走績效卓著卻「不聽話」的總經理馮賢賢,同樣被判敗訴。掌控媒體從來都是黨國體制的本質之一,威權時代它寧先開放黨禁(一九八六 年)再解除報禁(一九八八年),就是明證;如今公視董事會種種鬧劇,只再度證明它本性難移。
解 決公視董事會紛擾,解鈴還須繫鈴人,取決於執政當局作為。它欠鄭同僚、馮賢賢兩位受害人公開而鄭重的道歉與補償。至於新董事會組成,正本清源之計,是儘速 真誠廣泛接受各方舉薦人才,務求其平衡與代表性,且做好執政黨內部黨政協調,以免再橫生枝節;其能如此,新董事會短期內即可組成。
至於其他主意,修法最常見,甚至還有等而下之的,改由行政院任命董事,都非善策。董事過關四分之三門檻雖高,在凸顯「公視屬於國民全體」的基本屬性,....<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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