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林世煜-《法官說了算!缺席的證據與邏輯》

閱讀本書之前,我對美式法庭攻防的認識,幾乎都來自二十年前愛讀的一系列《梅森探案》。那麼久以前的事了,書架上早消失無蹤。不過上網找一下,有中國譯本可以線上閱讀。我隨手挑一本,讀得興味盎然,順便摘錄一些從前和現在都令我驚艷的段落:
「不許妄加評論。」「證人回話時要避免評論性語言。陪審團不應接受這類的證詞。」
「法庭不受理傳聞。而且法庭也不想因此浪費法庭調查的時間。」
「向公眾洩露案情是極其草率的。這是一種極不聰明的行為,甚至是故意的行為。」
「請庭上允許,本案任何證人都不得留在審判庭上。」
「問題問的是發生了什麼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我並不須要說明我兩隻手在幹什麼。」
「不要猜測 。這是事實或不是事實?」
「我抗議。法官閣下,這是誘導和提示。」
「我知道證人之間不該談論有關作證的事。我嚴格遵守法庭訓的文字意義和精神實質。」
「我抗議。這樣的法庭調查不合適、不正當、不切題、不重要,他沒有涉及任何法庭調查中應該對證人進行的調查。」
「如果我帶著從你這兒撿到的分析理論回辦公室會發生什麼事?他們會在48小時內把我趕到街上去巡邏的。我需要證據,有證據才能行動。」
「沒有搜索證誰也無權搜查。」警員為難的看著梅森。
這些段落,讀來令人神往,就像關於香格里拉的神話故事,只發生在遙不可及的遠方。相形之下,台灣不是一個有故事的地方。我們只有很難啟齒的,不堪聞問的內情。而我偏偏又多知道一些。....<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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