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停止對陳水扁的非法羈押

停止對陳水扁的非法羈押

曹長青2009/05/04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至今已一百二十多天。本週四將裁決是否延續。這場羈押,本來已明顯是對法治原則的踐踏,如再續押,等於告訴世人,台灣的司法已坦然成為國民黨進行政治報復的御用工具。

台灣的羈押法本來已落伍,因羈押要件籠統而廣泛,且羈押期太長(兩個月,並可再延)。而在美國,檢方必須在兩天內起訴,否則就得放人。而只要起訴,法官一般都裁決取保候審,不會長期關人。美國這種做法,主要基於「無罪推定」、「保護個人權利」的法治原則。....<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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