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周盈成-不是酒駕殺人 是快車殺人

如今社會對重大車禍歸因錯誤,只見酒駕,不見超速,把構成違法的酒測標準降到沒有根據的低,只會使防範事故的邊際效用遞減,而冤案大增。另一方面,無關酒駕的至少八成死亡車禍還在發生。
這項歸因錯誤一路發展下去,到了偏執無稽的地步,現在說連酒後騎腳踏車也要罰,有說酒駕應該算預備殺人,還有連坐法,不僅邏輯完全不明,也和其他危險違規的處罰嚴重失衡,沒有公平可言。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警語已經多年很少見。只見不必要的道路興建擴寬;速限放寬的遠比下修的多;媒體歌頌高級跑車;汽車廣告推銷風馳電掣的豪邁駕馭快感;開快車者沾沾自喜,嫌別人龜速,斥警察搶錢。
社會把一閃神就會出人命的車速視為容許風險,於是防制車禍的重點只能放在勿酒駕、不做低頭族、要繫安全帶、高齡行人請穿亮色衣物這些間接甚至枝微末節的手段上(註2)。故意忽略高速是嚴重車禍的本質因素,苦苦尋找高速下保平安的方式,注定效果在邊緣徘徊。
弄清楚了這點,真要減少輪下冤魂,根本之道就是從車速著手。應檢討「適度」調低速限、加強取締超速、加重罰則。
從降低車速著手....[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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