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瀆疑案的問題根源
吳景欽2010/07/15
司法界爆發集體貪瀆疑案,整起事件乃導因於前立 委何智輝被控在銅鑼開發案中,涉嫌利用權勢關說的貪瀆案,在第一、二審被重判19、 15年後,今年5月更一審卻出現大逆轉改判無罪,而引發爭議。基於無罪推定,到底是否有法官受賄,尚言之過早,但從此次事件,也凸顯出目前訴訟結構的大問 題。
因我 國刑事第二審乃採事實的覆審制,審理過程與第一審完全相同,對於事實與證據的調查須重來一次,如此一來,易使當事人產生第一審只是 過水,而將主戰場放在第二審的心理,不僅第一審的集中審理無法落實,對於第一審判決也必然會上訴,而增加了高等法院的負擔,珍貴的司法資源也因此被虛耗。 再加以最高法院屬事後的法律審,....<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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