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小明-司法還李清白

司法還李清白?!
小明2011/08/25

[100%中資新聞台/最愛中國人新聞中心報導]

國人李慶安詐領台灣人民新台幣1億元案,經中國國民黨開的台灣地區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由原先一審2年改判為無罪。司法再度還給高級外省美國人清白,是馬英九上任以來的重大政績,此案沒有余文,請民眾相信司法的公正性。

不 願具名的資深法官表示,此案判決完全符合社會的期待,因此,並沒有抽換法官的必要。而且,此案判決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李家最有家教,素行良好,雖然貴為 美國人,還是願意屈就為台灣人效力,美國人為台灣人服務,是台灣賺到了,就像美國牛肉案一樣,所以李慶安當然無罪。二、李慶安並非陳水扁子女,當然不可能 貪腐,這是社會共識,請綠營相關人士不要再撕裂族群。三、李慶安有強烈意願再次復出,所以當然應該無罪啊!四、馬英九有美國綠卡都能當總統了,李慶安只不 過是美國籍當立委,可說是符合社會公義比率原則。

□ 〔 資料來源: 南方獸學院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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