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Formosa志工團-奴化教育真相

19451025是台澎地區軍事佔領的開始,並沒有任何領土過戶的形發生。
台澎地區是日本主權領土,一直到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為止,即1952428日,同時,此和平條約生效的日期,才能視為「戰爭結束」的日期。中華民國在194912月中央政府遷移到﹝日屬﹞台灣時,是離開自己的主權領土,成為流亡政府
金科玉律#1: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金科玉律#2:對戰後領土割讓而言,﹝主要﹞佔領權國軍事政府的管轄,不是因為和平條約生效而結束,而是一直持續到當地合法的「民政府」給予代替為止。
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而言,第二條b指定日本割讓台灣,但是沒有指定收受國。第二十三條a指定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第四條b指定美國軍事政府對台澎領土有處分與支配權。這是一個完整的規範。說明如下:
中華民國在台灣有二個身分:從19451025日起,它是次要佔領權國;從194912月中旬開始,又是流亡政府。換言之,蔣介石集團是受託代辦台澎地區的軍事佔領事宜。美國在台灣的身分是主要佔領權國。台澎地區是美國的佔領地。這些情形到今天都沒有改變
本土台灣人要走康莊大道,其對口單位是【美國政府】、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廈的【美軍事政府辦公室】,不是【中華民國政府】。必須要求釐清台澎地區與美國之間的關係,而且在釐清此關係後,堅決要求美國執行「舊金山和平條約」....<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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