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滕彪致中國全國律師協會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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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若干頭目:
首先,感謝你們在中共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制日報》上給我和其他6位人權律師做了一個不小的廣告。上次我的名字出現在《法制日報》上,是我和許志永 博士被評為十大法治人物的2003年了。對了,廣告上怎麼沒有許志永的名字?他因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獲刑4年,但還是不斷被人們稱為許志永「律 師」啊。
說我們這些被吊銷和註銷律師證的人員「誤導律師和社會公眾」,這可不是小事啊,能說詳細點嗎?我們的律師證因為什麼被吊銷或註銷?失去律師證後又做 了什麼事情?你們拿會員的錢登廣告的行為有沒有經過民主決定?你們這些頭目是怎麼選出來的?你們是聽律師的,還是聽黨和政府的?當律協會員們被迫害的時 候,你們是幫律師維權還是幫政府行凶?
我估計這些你們都不敢說。作為曾經的律協會員,我來幫你們說說。....[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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