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都難逃「引中救台」毒手 都是馬僚幫的祭品犧牲品
煙火大秀後兩岸機會的新觀念/2
陳彬2011/01/13
前有彩晶、華映、奇美電等面板廠賠付巨額和解金,企業高層不管是否具有美國籍還要坐「美國監」——只要被美國司法、財稅部門「盯上」,輕者傷筋動骨脫層皮!重者傾家蕩產還要服刑坐牢!已是「台灣國不能靠!」必須承受「任人欺侮」的常識下,元月7日,台北駐美代表處例行記者會透露:「美方已正式提出台美雙方『政府』都希望急簽『引渡協定』(或稱解送協定)」的更求…(見元/8,自由時報A2版)。
這則充份表示:有美國籍的台灣上市櫃公司老闆,與高層,含投資中國的盈利與收入的全球所得向美國政府申報時,要更用心不能僥倖外(如中國媒體曾報導,美政府對郭台銘元配過逝徵收的遺產稅 ﹢罰款近百億美元),連非美籍的上市櫃公司老闆與高層的「好野人」....<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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