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 中國時報2011.01.20摘要〕 政客問政與司法官執法,雖然經常引述憲法與法律,但其實他們卻是最不懂「言論自由」為何物的兩種人。
政客不懂言論自由,表現在他們動輒告人誹謗這種行為上面。他們控告的對象,一是媒體,另一是政治對手,尤其在選舉期間,政客跑法院按鈴申告,幾乎已成為一種選舉儀式,台灣選舉言論官司多到舉世罕見。
另外,祇要媒體報導政客的負面新聞,或者對他們有所批評,他們也是能告則告;國外媒體老闆與記者很少以被告身分出庭應訊,但台灣有些媒體老闆與記者卻成為法院的常客,而且跟他們對簿公堂的,通常都是政治人物。
政客因不懂「言論自由」真諦而好訟、濫訟,已經是民主政治的笑話;而司法官竟然也不懂言論自由,不是濫行起訴,就是作出烏龍判決,更是民主政治的悲哀。....<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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