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賄選與總統當選無效!
最近馬政府積極推動將年底的立法委員選舉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行,其背後的政治 算計相信多數人都知之甚明。雖然併選可以節省經費與選務人力,同時讓也大家免於分兩次返鄉投票的舟車勞頓,但是也會讓第一次取得投票權的年輕選民減少約五 萬人。不過,要將立法委員選舉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行,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目前似乎還沒有人提出來討論,不知道在努力規劃併選的官員們,參加公聽會的學者 專家,或兩黨的總統候選人們,有沒有先想到「萬一某黨的立法委員在選後因賄選而被判當選無效,而總統當選人又與這位立委屬於同一個政黨,那這個總統當選人是否一併有賄選的問題??」因為合併選舉後,立法委員候選人若以買票賄選的方式動員選民去投票,那收了錢的選舉人去投票時,會一併投出兩張選票,同時選舉總統與立法委員,....<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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