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讀者更進一步認清此一欺名盜世的政治學博士,說一套做一套的政治學教授,就已公開的資訊分門別類整理對照,印證 張之豪先生一文所說沒冤枉他江宜樺。虧他還能得到台灣大學「經師與人師」楷模獎的頒授 ,真是諷刺極了,連台灣大學都遭殃。
1.財產申報不實──逃漏贈與稅──逃漏稅141萬元
今年初他上任閣揆前《財訊》雙週刊就報導他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有一戶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同安街的 30坪公寓,以及約11坪的持分土地,申報取得原因為「受贈」,但在地政機關資料 裡,江宜樺在2000 年3月登記取得這戶房地的名義卻是「買賣」,上一位所有權人是江木吉,也就是江宜 樺的父親。
依常理,原屬江木吉(父)的不動產是不可能賣給江宜樺(子)的,法律觀點與實務也不接受父子間的交易,那麼江宜樺歷次的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取得來源都是 「受贈」也是實情,為什麼跟地政機關資料登載的買賣不一呢 ?究竟是江宜樺財產申報不實,把買賣寫成了受贈?還是他與父親共謀逃漏贈與稅? 江宜樺雖出示當年繳交贈與稅的繳款書, 也未料有朝一日坐上閣揆大位必須接受公開檢視,以致掀了底 。因為專業人士另就江宜樺針對指控所出示的2000年的贈與稅繳款書,指出:土地增值稅額為34萬3787元,但經試算後, ....[詳全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