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馮光遠-如果刑求真有必要,~~

 今天,我的部落格無法貼任何幽默搞笑的文章,因為我才看了馮賢賢、張娟芬等一批老朋友製作的鄭性澤救援短片《我無罪,我是鄭性澤》。
這個社會有一個奇怪的觀念,如果今天一名警察因公殉職,好像整個司法體系就要替他「復仇」,不管他們認定的兇手是不是真的有罪,這些年來聽到有關鄭性澤的冤案,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江國慶何其不幸,他的冤案在他冤死多年之後才得洗刷,幾個罪大惡極的殺人兇手如陳肇敏、曹嘉生、黃瑞鵬、柯仲慶、何祖耀等,至今還不認錯。蘇建和、劉秉郎和莊林勳則是何其幸運,本來被屈打成招注定槍決的三人,歷經二十多年的無彩青春日子,司法終於還他們清白,且獲國賠。
相 較江國慶與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他們人生相同點就是,此四人在被刑求之後,都不得不對代表司法的軍檢警低頭;他們人生不同點在於,江國慶被曾經當 過國防部長的畜生陳肇敏以及他的一幫部下惡整之後,迅速遭槍決,而蘇建和等三人則在過程中遇上許多有正義感有法治觀念的司法人、媒體人和眾多相信他們的 人,終於重見光明。
鄭性澤會成為另一個江國慶?還是他也能跟蘇建和、劉秉郎和莊林勳一樣,在公平正義被召喚出來之後,也能得到合理公正的審判?
我們認為台灣已經是個文明的國家,這次,就讓我們再度用文明的方式,為鄭性澤,以及不幸冤死的員警蘇憲丕討個公道。〔 資料來源: 國寶級白目馮光遠在此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