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金恒煒-特偵組

林文淵是前朝官員,在特偵組誅殺之列,並不出人意外;只是特偵組敢如此赤裸的幹,叫人瞠目。林文淵說:「二○○八年下來後,我被特偵組、北檢、高檢叫去問,起碼十次以上,本來都以證人身分,後來改列被告,…,於是我問特偵組為什麼?…他們居然說媒體爆料太多,他們壓力很大,所以改列被告。」壓力從哪兒來?為什麼可以指使特偵組把無辜者列為被告?只要與林益世案一對比,分別也就出來了。
林案發生後,檢察總長黃世銘首次在記者面前公開說明,他表示:「檢察官不能僅依媒體爆料辦事,動輒發動約談搜索。」原來對綠營及綠朝官員是一個樣,對藍營與藍營官員是另一個樣。重點可能在爆料媒體的顏色罷?《壹週刊》爆出林益世案,特偵組以他字案分案, 《壹週刊》再爆吳敦義,特偵組卻定調說:「難以認定有犯罪嫌疑,裁定沒有分案必要。」原來不只是藍綠有別,對林益世與吳敦義也有分別心。等到吳敦義與阿嬌 的料都爆到不行了,特偵組主任陳宏達又站出來指斥外界「不要下指導棋及以言論打擊辦案士氣,請給檢察官獨立辦案空間。」只要比對林文淵的待遇,就知道特偵 組不只選擇性辦案,還多套標準。....<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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