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9日 星期一

高為邦-天津的台商冤案

中國天津市長黃興國抵台「會朋友、走親戚、拜媽祖、搞合作」,既然如此,是否願意與天津受害台商談談?
三十歲的沈柏勝, 一九九二年到天津與市府企業合資成立裝飾合板廠,機器設備安裝、人員訓練及技術轉移後,卻被踢出經營圈。沈柏勝為了追討被踢出前借給公司的一百萬元而提出 訴訟,勝訴,卻未獲告知,該筆借款則被兩名法官與中方私下瓜分。經過十八年請願、投訴、找關係、打官司等維權行動,花光所有金錢,父親無錢就醫而過世,沈 柏勝萬念俱灰下,於二○○九年五月一日在北京天安門前切腹自殺,驚動中央政治局,才於二年後獲得部分賠償。我們不解的是,為何政府對掠奪者、分贓的法官及公務員均未予任何懲罰?
一九八七年,台商郭夢垤被天津市薊縣委任為對台招商負責人,在城關鎮土樓村蓋了一棟別墅,卻被村書記閻廣成登記在自己名下,郭夢垤維權至死也無法討回公道,郭夢垤的兒子繼續追討,仍是置之不理。為什麼天津市會縱容屬下掠奪台商?....<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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