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

楊荔蓮-這個動作 就是干預司法

我們很難想像,今天如果是白宮的幕僚長涉貪,在奉行三權分立的美國,歐巴馬總統敢以類似座談會名義介入司法權的調查,替檢調宣示辦案決心?如果台灣的司法檢調單位真的要展現辦案決心,也應該由特偵組全體檢察官,「比照」當年扁案,一字排開舉行記者會,鄭重宣示:「案子如果辦不出來,願下台一鞠躬」,而不是由具有總統身分的馬英九越俎代庖。
回顧扁案過程,台灣司法單位為了展現辦案的決心,檢調火力全開,涉案人數之多,層級之高,牽涉範圍之大,前所未有,甚至在司法程序上因違反司法慣例,如羈押拒絕保釋、臨時更換法官、大案併小案、起訴和判決雙重標準、甚至教唆證人作偽證等,引起諸多批評,也在所不惜。
獨立的司法權可以定紛止爭,防止行政濫權。然而司法的公信力,絕不是來自當權者的授權,而是靠司法人員辦案時,對於公平正義精神的維護與堅持。馬英九若想真正肅貪,追求「歷史地位」,面對林益世涉貪案,就應該把已經伸入司法系統的黑手收回,....<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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