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林朝億-法學教授:老闆不賣便當給官員

對於內政部長李鴻源指揮警察傳喚「便當文」作者與相關人士,政治大學法律係教授劉宏恩今(23)晚在臉書發文「我也寫了便當文,請警察快來傳喚我」;他以做夢「聽來的」虛擬一位自助餐店老闆不賣便當給「胡亂解釋法律的官員」過程,諷刺政府濫行執法。
劉宏恩一開始就說,便當文的作者「說謊」應不應該?當然不應該。但是這跟他們是否「違法」,是兩回事。「說謊」如果不牽涉偽證或詐欺,它是道德問題。一個國家的警察若是管到人民說謊,把單純的說謊以刑法或行政罰相繩,這簡直是極權國家的表現。
他 批評,假設只有鄉民和媒體搞不清楚「法律責任」跟「道德責任」有什麼不同,那或許僅僅令人嘆息(雖然是個很長的嘆息)。但如果連內政部長和警察首長也分不 清楚,那根本就是法治的災難、人權的噩耗。道德的錯誤就請只停留在道德上予以譴責。請不要以「破壞台灣國際形象」、「製造政府對外談判時的困擾」作為濫行 適用法律的獵巫藉口。
他還說,「以行動『真的』拒絕賣菜給菲律賓人」的店家沒事,「用嘴巴說『假的』有人拒絕賣便當給菲律賓人」的作者卻有事,這簡直就是狗屁不通的邏輯。
因此,他說,身為法律系教授,為了抗議台灣即將邁向「內政部長與警察受鄉民指揮」的非法治國家,他也寫了一篇便當文,歡迎先前指示警政署儘速揪出便當文作者予以法辦的內政部長,也儘速指示警察來傳喚他。....<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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