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徐世榮-李鴻源部長你錯了(政府殺人、制度殺人)

區段徵收的定義被扭曲為「政府強制民間一定要參與的土地合作開發事業」,政府惡質的以合建來規避土地徵收必備要件之拘束,這個制度後來並被納入於土地徵收條例之中。
這 兩項法律並沒有因為解嚴而有變革,仍然停留於威權統治型態,完全由少數政治菁英及技術官僚來壟斷公共利益,一般老百姓根本無權置喙,這也造就了劉政鴻這個 土皇帝。在這樣的制度底下,土地成為買賣炒作的商品,是用來投機賺錢的。然而對於張森文及他的家人而言,土地就是家,是用來生活的,張藥房六坪土地是他們 安身立命及情感認同的地方,這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也就因為如此,土地及財產權是重要的基本人權,倘不符合土地徵收必備要件,即會侵犯了基本人權,應嚴 格禁止,而這也就是為何先進國家甚少進行土地徵收的主因。惟,我國體制未改,政府也養成隨意徵收的惡習,致使人民之基本人權不受保障。

李 鴻源部長辯稱,「要公共建設,就要土地徵收。」這是錯誤的,因為先進國家很少進行土地徵收,還是有許多公共建設,更何況台灣的徵收真是為公共建設嗎?大部 分都是土地炒作。張森文已過世,但我們一定要讓他的死有意義。期盼大家一起努力,修改不合宜法律,建構真正為民服務的政府,不要讓他白白犧牲了!....[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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