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司改會-追緝惡檢

「職務調動」也可以作為「逾期抗告」的理由? 
檢察官退休就一了百了、毋庸追究? 
案件逾期大擺烏龍,千錯萬錯,都是法院的錯? 
明明是檢察官自己提出的證據,卻推說「法官誤判」、撇得一乾二淨? 
最高法院白紙黑字,嚴厲指責檢察官自己不寫上訴理由書,法務部不敢吭聲,也不覺得自己有錯,置被害人的權益於何地? 
勉強承認檢察官違反了法務部要求之「精緻偵查」政策,卻沒有任何懲處?是不是在暗示「精緻偵查」不用太當一回事? 
2011 年11月29日、12月8日、2012年3月29日,本會陸續召開3次系列記者會,共公布9個檢察官執行職務相關的司法案例,指出檢察官浮濫起訴或草率上 訴的相關缺失。法務部雖均在當日發表新聞稿初步回應,並保證會深入瞭解本會公布的諸多個案,也承諾如發現確有疏失,將視情節議處。
今 年4月2日,在吳宜臻立委的不斷質詢下,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才勉強答應於4月底公布調查結果(質詢的影像,請見司改會網站)。卻又食言,遲至5月底才在外界 不斷的壓力下,心不甘、情不願地有所回應。然而,相關之說明與處理情形,大玩文字遊戲,避重就輕,毫無誠意。本會對於法務部護短與因循之作為,不敢恭維。....<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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