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

部份檢察官用非常糟糕的做法不斷折磨被告


這兩年要說學到什麼,就是多跑了幾次法院,對抗爭的群眾受到的訴訟跟社會處遇多了幾分認識。
這群人為了抗爭付出非常多的代價,從罪刑、社會認同到時間成本都是,而付出代價的對等代價就是讓其所認同的價值受到社會重視。
而在這群人付出代價的同時,卻往往被社會質疑他們是否不知道他們所該付出的代價,而不願正視議題,這很可笑。
我想,在看過部份檢察官用非常糟糕的做法不斷折磨被告的前提。
像是有人根本只在馬路上抗議,就能被告侵入住居,還有許多莫名奇妙的折磨手段。在這種司法審判下,覺得抗爭者沒有付出代價的人,恐怕才是那個天真的毫無思考的人。
代價是要付的,但社會為了這些代價對等要付出的那些關注,感覺挺不情願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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