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呂秋遠-到了中國,一定要守「法」

到了中國,一定要守法,也就是遵守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他們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都有嚴重的不確定法律概念,也就是說,存乎一心, 構成要件由各省市的法院決定。舉例來說,刑法第196條是「信用卡詐騙罪」,如果使用信用卡,嚴重透支,經過發卡銀行催繳仍不還錢,就會成立犯罪。但是, 有三種情況: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或其他嚴重情節、數額特別巨大或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分別可以處五年、五年到十年、十年以上到無期徒刑。
好 的,什麼是數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這不是根據法律,而是根據人民法院的解釋,也就是各省市的高級法院(相當於我們的高等法院)會針對各種不同犯罪,制 訂不同的金額,以本罪來說,上海市的標準是這樣:5千元到5萬元,就是較大;5萬元到20萬元,就是巨大;20萬元以上,叫做特別巨大。
看到沒有,如果故意不還卡債,超過台幣一百萬元,就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卡奴有沒有覺得生在台灣很幸福?
再來,管轄更是一絕。基層人民法院(相當於我們的地方法院)是第一審。但刑事訴訟法第23條又規定,....[詳全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