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替李慶安解套?
追討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李慶安薪資一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敗訴判決。法官認為李慶安於議員任內支領兩千餘萬元薪水屬於執行職務的實質對價,因此並非不當得利。
猶 記得去年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指出,李慶安具雙重國籍依選罷法與國籍法「自始當選無效」。既然無效,就是「自始、當然、絕對、確定」無效,因此檢察官與地 方法院顯然認為李慶安從頭至尾都未具公職身分,因此不適用較重之貪污治罪條例,僅能依較輕的普通刑法處以詐欺罪兩年徒刑。....<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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