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議員葉步來
五更草率定讞
自從前總統陳水扁被判貪瀆罪,以「實質影響說」取代「法定職權說」而定讞後,貪瀆罪的定罪方式,宛如「司法伊波拉」病毒一般,中招者完全束手無策,有罪無
罪全憑運氣,且終審的最高法院也始終不願統一見解,任憑各庭各自發揮,甚至「實質影響」的「界限」也「漫無標準」,悉聽最高法院法官「心情好壞」與「作文
比賽」!
今年一月,最高法院駁回桃園議員葉步來的貪污案,判刑十五年確定,但是就算不懂法律的人,只要耐心翻完葉步來的判決書,看看二、三審的「事實認定」和法官的「法律見解與理由」,相信絕大多數的百姓都會很不解,台灣的司法判決怎麼會是這般模樣?
桃園議員葉步來,被最高法院判貪瀆的案情是,....[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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