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看到昨天下午巨石滾落的可怕景像,也為那部白色altis(原來是平時勤於燒香而感慶幸....(其實是Camry..><)
今天一早逢甲大學GIS中心的無人載具就冒著六級以上的東北季風,以及濕答答的陣雨,把貴森森的載具派到這裡來做空中攝影(幸好我也有燒香..),協助判斷是否還有危害....
我們可以看見,上面還有一塊姐妹石正準備要啟程前往八斗子港....
ps..這兩天沒開電視不知道這故事的,請看VCR...話說請注意影片開頭的前三秒,....[詳全文]
「葉冠亨沒有開車撞死人,李姓婦人是被彈飛的保險桿打死的。」---律師,
這是我摘錄改寫一段法官給社會公評用的新聞稿,我看完之後想問大家,這是法官還是貪官啊,怎麼用的都是貪官的邏輯在說話呢?
法官說:
林
益世恫嚇陳啟祥稱「中聯、中鋼都是我管的,只要我一句話,任何人都不敢跟你們續約」等語,恫嚇陳啟祥必須前來與之商談協助撮合續約之事,並要求陳啟祥給付
新臺幣8,300萬元為代價,陳啟祥亦因此心生畏懼方允諾支付該款項。此部分應討論被告林益世是否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藉勢藉端勒
索財物罪。認定如下:
證人陳啟祥之供詞不可盡信:
理由1. 證人陳啟祥交款之幣別,前後陳述不一且互有矛盾。2. 且證人陳啟祥於本院審理中,對於被告林益世在2月23日電話中究竟有何恫嚇言詞,一再閃躲且語焉不詳,不願正面回應。其證詞可信度及林益世何以有上開言詞,均值懷疑。
那不是應該把陳啟祥抓來對質,判他個偽證罪嗎?虧你是法官,有懷疑不會問清楚喔?
再經本院勘驗陳啟祥自行提出之A、B光碟錄音,及經檢察官在陳啟祥住處搜索扣得之A2-5及A2-7光碟錄音,勘驗及比對結果,其中有多處係為營造出陳啟祥遭林益世強逼始不得不同意支付新臺幣8,300萬元之失真形象。
這話是林益世花贓款請辯護律師才該說的話啦,怎麼你們法官也是辯護律師嗎?....<詳全文>
尚未結束的228土地暴政
王路光2012/02/27
陳儀政府剛來台灣時,在未弄清楚日本政府治理台灣,一切典章制度早已完備的前提下,就急著強行推出土地總登記的新土地政策,終致釀成大禍。
日本治台時,法令並不強迫辦理土地登記,早期人民受限於知識和資訊,房地買賣多未向政府辦理登記。甚至包括原來日本州廳的廳舍土地,也一樣有未辦理登記的。
民
國三十四年十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次年四月就限期一個月內全台土地必須完成申請登記。當時的法令嚴格,但制度並不健全,辦理的官員又良莠不齊,幸好藉助每
一筆土地在日本政府課稅的土地台帳上登錄得清清楚楚,所以很快地在十月底前,全數申請案件都完成審查。但是,或因戰亂文件遺失,或因買賣資料未留存,根據
新竹縣誌記載,光是新竹縣八萬餘件的審查案,....<詳全文>
國民黨黨產的228血跡
◎ 李道勇
六十幾年前,海軍總司令桂永清、監察院長于右任都曾指出:二二八事件是日產爭議及大陸人掠奪日產所引起。為什麼?
一九四五年十月,所謂行政公署配合國民黨軍以「光復」的名義,「劫收」日本在台灣的公私產(價值美金三十億),他們搬去中國的,大多變成「投共資匪」,搬不去的,就成為非作歹的「黨產」。
他
們將台灣的民生物資一船一船的運出,卻運回一船一船貪婪的中國人和一群群的貪官污吏,他們日夜印製「台幣」,搶購台灣的米、茶、糖、鹽、炭,台北一斤白米
由一九四五年八月的二毛錢,到十一月漲到十元,到一九四七年一月漲為八十元。不到兩年,米糧就飆漲四百倍。台幣就這樣一路貶值,到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
只好以一元新台幣換四萬元舊台幣。....<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