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結束的228土地暴政
陳儀政府剛來台灣時,在未弄清楚日本政府治理台灣,一切典章制度早已完備的前提下,就急著強行推出土地總登記的新土地政策,終致釀成大禍。日本治台時,法令並不強迫辦理土地登記,早期人民受限於知識和資訊,房地買賣多未向政府辦理登記。甚至包括原來日本州廳的廳舍土地,也一樣有未辦理登記的。
民 國三十四年十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次年四月就限期一個月內全台土地必須完成申請登記。當時的法令嚴格,但制度並不健全,辦理的官員又良莠不齊,幸好藉助每 一筆土地在日本政府課稅的土地台帳上登錄得清清楚楚,所以很快地在十月底前,全數申請案件都完成審查。但是,或因戰亂文件遺失,或因買賣資料未留存,根據 新竹縣誌記載,光是新竹縣八萬餘件的審查案,....<詳全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