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瑞士公投投票率(1884–2014)與台灣的鳥籠公投法

慕容理深 2015/04/21
出處:http://elysii.net/17428
🔨島播表示🔨
幾個常見的公投搞不清楚的烏賊論點:投票率過低不能代表、公投浪費錢、拼經濟不要搞政治啦!
大家一起來劃重點、突破盲點:

(1)瑞士公投有整個聯邦的公投,不是只有各邦公投。(簡太郎你聽仔細啦)
(2)投票率和當時的政治環境和公投議案有關係,投票率的變動幅度足以反應這種情況。(蘇格蘭的權力下放法案也有這樣的故事喔,之後再說給大家聽……)
(3)和國會選舉的投票率相比,公投案投票率沒有比較遜。(選人不如靠自己)
(4)瑞士有204個公投案是在投票率低於五成的情況下通過的,這些案子在所有的公投案中佔了35.3%。在通過的公投案當中,有73%的投票率低於百分之五十。
(5)按照台灣某些政客與「學者」的講法,四成的投票率「代表性不足」。代表性不足?在今天的瑞士,四成的投票率等於兩百萬張票。這兩百萬選民跟兩百名國會議員相比,哪一邊的「代表性」比較高?(你看看,你看看)
(6)在民主政治中,沒投票的人就算是棄權,亦即讓由其他人決定。有些瑞士公民之所以沒在某日參加公投,可能是因為他們預判當天的公投必會有一面倒的結 果。這種心態多少顯現在統計結果:最冷門的二十個案子(投票率皆在30%上下)正反雙方得票率的差距平均為41個百分點,比全部公投案的平均值高出10個 百分點。
(7)瑞士這個幾乎年年辦公投、甚至四季辦公投的國家老是在「拼政治」,經濟八成不好。可是,人家這套體制已實施了一百多年,不僅沒搞垮經濟,而且至今還是個被長期看好的富國。
(8)有些台灣人認為直接民主缺乏效率又花錢。按照這種想法,動輒一年辦四次全國公投的瑞士豈不是個傻瓜國家?!一個傳統上以銀行業、精密鐘錶機械製造著 稱的國家當然不是傻瓜。公投固然要花錢,但可以讓國家減少維持政治秩序的支出(尤其是警力)以及政治社會動盪時的損耗,到頭來,其實比純粹代議民主划算。
(9)藉由公投,人民可以制止政治人物的偏執冒進、好大喜功或胡作非為。在瑞士,舉凡修憲、國際條約,乃至於稅制、退休金、教育、交通等等,所有公共事務都可以交付公民投票來決定,而且憲法還規定,某幾類案子自動交付公投,就算政府與國會同意,還是須由人民複決。
(10)公投的常態化會逼使政治的透明度提高,從而大幅壓縮利益輸送與官商勾結的可能性。去年選舉後,台灣的當權者開始說「要」開放政府資料。若是在直接民主的架構下,根本輪不到當權者說「要」或「不要」開放資料,因為他們不得不開放。
(11)政客厭惡直接民主,因為它會大幅限縮、甚至完全打消他們壟斷權力以遂行私欲的可能性。某些台灣政客自知毫無正當理由可以反對公投制度,但他們很聰 明地設下五十趴的投票率門檻,然後在每次公民投票日進行反動員,使夠多的人消極抵制公投,讓任何公投案都過不了關。所謂的「夠多」不必超過30%,因為台 灣歷屆選舉的缺席率是20%起跳。於是,就算一個公投案得到49.9%的選民支持,他們還是輸給被反動員的30%,換言之,30% > 49%。
>> 於是,所謂的公投制度形同虛設,「公投法」直可改名為「空投法」或「沒辦法」。一小撮政客如此半偷半搶地箝制公民權利,騎在選民的頭上,而台灣選民竟容許這種情況存在十年以上。這種荒謬情境還要持續多久?
最終心得:認真的人最美麗,好認真的分析報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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