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都市更新條例》最高容積獎勵額度50%,策略地區更可達100%;在《建築技術規則》中,增設停車空間享有20%容積獎勵,鼓勵綜合設計則有
30%容積獎勵,興建老人住宅也有20%;大眾捷運系統場站聯合開發也有50%容積獎勵;《文化資產保存法》下訂有古蹟土地容積移轉40%至50%。
在
地方自治精神下,地方政府加入提供容積獎勵行列。如,輻射屋、海砂屋改建也有容積獎勵。如台北市為舉辦花博曾在「2010年台北好好看」計畫下提供獎勵容
積,另外台北市現還有「騰空期程獎勵」,對於在六個月內拆除窳陋建築有五%容積獎勵;投入綠美化維護也有容積獎勵;2010年8月中公告老舊中低公寓更新
改建,獎勵容積可達法定容積的2倍;去年10月公告老舊市場再生專案計畫,在一定期程內改建,獎勵容積可達法定容積的2倍。....[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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