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 星期一

詐騙故技重施

核終領導人黃士修先生,近日又公開說要再增提一項宣稱是《以核減煤》的公投案,主文內容是:「你是否同意,立法院應制定包含究責機制之核能減煤專法,使2030年以前達成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並夸言這是《以核養綠》二部曲。但怎麼完全看不到「減煤」的字眼?連「減煤」都沒有,更遑論如何減煤的路徑框架了。可見,此一公投提案,只是其食髓知味後的再次詐騙社會大眾的政治伎倆而已。
先來回顧之前黃君所提的第16號公投案,主文只是要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2項應於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的法定期限。至於其理由說明,看到的都是核能是如何的完美無缺,而再生能源是如何的不穩、會破壞環境生態與造成電價上漲。所以,實際上應該是一項道道地地的《擁核貶綠》公投,卻用《以核養綠》包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