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因為一枚台獨印章被判無期徒刑—陳深景

1974年,陳先生被捕,官方指控參加叛亂組織,加以刑求,最後依照特務的意思寫下自白書,最後以叛亂罪起訴,遭判處無期徒刑。後因蔣介石逝世大赦,他得以減刑為 15 年,於 1986 年出獄,一共坐了 12 年半的黑牢。
服刑時,獄方隱瞞陳深景父親過世的訊息,令陳深景無法奔喪,甚至承受家人誤解。出獄後的陳深景在工作上相當不順利,情治單位時常到他的工作單位走訪並告誡老闆,迫使他離職,並且時常更換工作,還來與妻子開設餐廳維生。
陳深景出獄後,持續為臺灣獨立、民主運動奔走。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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