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指的是一個國家在民主『轉型』之後,處理『正義』的工程,包括處置加害者的正義、回復受害者的正義,以及歷史與真相的正義。」(吳乃德,〈民主時代的威權遺產〉)
依照長期進行臺灣轉型正義工作的「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民間真促會)的定義,「轉型正義是一個社會在民主轉型之後,對過去威權獨裁體制的政治壓迫、以及因壓迫而導致的社會(政治的、族群的、或種族的)分裂,所做的善後工作。」
事實上,臺灣不是唯一必須進行轉型正義工作的地方。自上個世紀1980年代末期開始,許多南美洲與東歐國家開始由獨裁政體往民主政體轉型,當時全世界大約有80多個國家陸續出現這種「民主轉型」....[read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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