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5日 星期二

我們愛同志但反同婚

無視法律位階 下福盟釋憲748過時

不過說「尊重釋憲」的賴士葆才剛離開,下福盟人士便接著開始痛批釋憲。下福盟行動總召、反同公投領銜人之一的游信義表示,公投 14 案用《民法》保障同婚並未過關,而該案的背後立論基礎就是 748 號解釋,因此象徵釋憲「已經被人民徹底否決」。他詮釋:「大法官 748 號解釋在台灣已經不足作為一個改變台灣婚姻制度立論的基礎,因為人民已經表達最新民意。」
下福盟理事長曾獻瑩也提出自己的法律見解,認為公投是新的立法原則, 748 號解釋是根據還沒有公投前的舊《民法》去做解釋,所以立法者應該要透過最新民意、最新立法原則來立法,而不是根據舊的 748 立法。
不過,早在去年公投後,司法院便發出新聞稿明確指出,下福盟的公投的創制之立法原則不能牴觸釋字第 748 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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