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簡道虔)2012/04/10
這個「弱勢者=不懂法律」的鐵律,令人既無力又焦慮。
在此並不是要評論此事件上王家有懂法、守法的責任,我也無意暗示假使王家當初懂法律,也許整個事件就有及時救濟或轉圜的餘地;也不是要說,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懂法律。我要說的是,人民往往不懂法律,但任何人在遭遇有關法律權利義務的疑問時,都能夠享有普及而親民的管道,以便立即求助法律專業人士,就好像任何人對健康有疑慮,都能夠立刻向醫療專業求助一樣,應該是國家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但在這個國家,我們這個權利卻一直從制度上就被否決,....<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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