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的罪刑
ghost_twtw2012/04/01
有一位先生走進一家鞋店,想為自己買一雙皮鞋,店裡的人,很親切的引導他看鞋,他試穿了兩雙鞋,但不是十分滿意,於是他想到另外一家店看看,當他要離開時,店員卻把他叫住,要他付錢。他很訝異沒買鞋為甚麼要付錢。
店員告訴他,當你進入店門時,已經開始買鞋的程序,你都看過,還試穿過,你已經走完了所有買鞋程序,在這些程序裡,你都沒說「不買」,所以你已經把鞋買下了。
荒謬世界無奇不有,這種荒謬鞋店,夠荒謬吧。
但是跟文林苑王家拆屋事件相比,還算是小巫見大巫,王家自始不參加都更,連協調會都沒參加,最後竟然因程序走完,只因沒說不參加都更,就被當成要參加。這簡直是連店門都沒走進去,更別說試穿,就被認定要買鞋一樣,不是更荒謬嗎?
郝龍斌強拆民宅,口口聲聲依法行政,千萬萬錯都是法律的錯,....<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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