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鄭秀玲-加入TPP須先通過服貿,有道理嗎?

多邊談判(TPP、RCEP)和雙邊談判(服貿)本質不同 可並行談判
TPP自二○○五年六月開始由汶萊、智利、紐西蘭、新加坡等四 國發起,主要由美國協助催生,至今已有十二個國家加入談判,另有七國(包括我國)表達加入意願,但不包含中國。而RCEP則是以東協(ASEAN)為主 體,根據他們與中國、日本、韓國等六國所簽訂的FTA為基礎,進行整合的多邊自由貿易協定。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只是我方與中國的雙邊談判。因此TPP、 RCEP與服貿可以並行談判,何來沒有簽訂服貿協議,就不能簽署TPP或RCEP之說?
日本是一明例。日本於去年加入TPP,同時也是RCEP的參與國,但日本並未與中國簽訂FTA。因此,馬政府說「不簽訂服貿就無法加入TPP或RCEP」,只是恫嚇民眾的說詞,用以將兩岸服貿協議蒙混過關的謊言罷了!
我 國產業結構與中國截然不同,我國服務業約九十三.五萬家,平均每家企業員工只有四.二人,九十九.七%是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八十%是五人以下微型企業。 這些微型企業即使服貿協議通過也無力去中國開拓市場,更將面對相同語言文化、....[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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