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還在位的總統,說他被政治追殺,聽起來既荒謬,又有點像他常開的冷笑話;至於說他有沒有介入司法?什麼叫做政治追殺?去問兩個人最清楚,一個是有如驚弓之鳥的王金平,另一個就是侯寬仁。
侯寬仁曾經是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二○○六年他承辦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形容他「像一個戴了手套的小偷」,並依貪污罪起訴,迫使馬辭掉國民黨主席,並宣布參選總統。
審理期間,馬英九的律師群巧妙的以「大水庫理論」脫身,二○○七年一審無罪,二○○八年四月三審無罪定讞,之前他已於三月二十二日當選總統。但是他的秘書余文卻被以偽造文書定(頂?)罪入獄。
馬英九是個有仇必報的人,王金平一句「踩小伊」差點惹來殺身之禍,被以貪污起訴,他當然引為奇恥大辱,恨之入骨。
二○○八年一月大選方酣,馬英九已經二審無罪,他突出奇招,以「公文登載不實」罪控告侯寬仁,法界分析這是高明的反制策略,一方面可強化被司法打壓印象,二方面可迫使高檢署基於「當事人迴避」原則,「不方便」以其它案子動他。
侯寬仁雖獲不起訴,但馬英九仍不肯罷休,罕見的申請「交付審判」,法院仍然判處無罪,此時已身為總統的馬英九大權在握,先是透過陳長文的刀筆,在報 紙上口誅筆伐,批判侯檢,馬英九則以總統之尊,剪報批示發給法務部長王清峰,要求查處,王清峰召集人評會後,做成「申誡」決議,使得侯寬仁往後考績連年乙 等。
馬英九下條子懲處侯寬仁,這是公然以行政權干預司法,展示的是總統強大的肌肉,如果這還不叫政治追殺,什麼才叫政治追殺?
(作者為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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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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