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重砲打什麼小鳥
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台北市法規會說,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可以比照《消保法》「郵購買賣」的規定,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用了不滿意,可以全額退費。
之 所以會有這個規定,猜想應該是之前一個名為「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的軟體,事後被議員踢爆根本無軟體所宣稱的作用。台北市法規會在成功要求蘋果將此一軟體 從App store下架後,法規會挾著新聞稿內所宣稱的「台灣消費者的勝利」,進而要求兩大手機軟體平台,不僅要研擬退費機制,並採用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規定,....<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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